1、委托单位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于《检验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书面提出,同时附上《检验报告》原件及预付复检费。
2、委托单位办妥手续后,检验单位将尽快安排复检,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3、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及来源地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4、检验单位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检验结果的使用及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检验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送检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或爆炸性样品,应事先声明,否则后果由委托单位负责。
6、如委托单位需要检验单位外出采样检验,则委托单位应当确保采样场所不存在任何可能危及或影响检验单位采样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否则,由此给采样人员和/或检验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经济赔偿)由委托单位承担。
7、检验单位可以在完成《检验报告》后按规定处置送检样品,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委托书中注明。
8、委托单位应认真详细填写本协议书相关内容,由于填写不清楚造成报告修改,应支付修改报告费用。
酸败是指油脂或含油脂的种子类药材和饮片,在贮藏过程中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生成游离脂肪酸、过氧化物和低分子醛类、酮类等产物,出现特异臭味,影响药材和饮片的感观和质量。变质后不但改变了样品的感官性质,且对机体产生不良影响,其高度氧化物可能有致癌作用。
2015版《中国药典》规定需要进行酸败度检查的中药有蓖麻子、榧子、桃仁、核桃仁、柏子仁、郁李仁等种子类药材。本方法通过测定酸值、羰基值和过氧化值,以检查药材和饮片中油脂的酸败度。其中羰基值的检测需要用到紫外分光光度法,对操作人员的熟练水平要求很高。
冀公网安备 1306830200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