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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委托检验协议书双方约定条款

1、委托单位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于《检验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书面提出,同时附上《检验报告》原件及预付复检费。

2、委托单位办妥手续后,检验单位将尽快安排复检,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3、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及来源地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4、检验单位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检验结果的使用及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检验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送检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或爆炸性样品,应事先声明,否则后果由委托单位负责。

6、如委托单位需要检验单位外出采样检验,则委托单位应当确保采样场所不存在任何可能危及或影响检验单位采样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否则,由此给采样人员和/或检验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经济赔偿)由委托单位承担。

7、检验单位可以在完成《检验报告》后按规定处置送检样品,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委托书中注明。

8、委托单位应认真详细填写本协议书相关内容,由于填写不清楚造成报告修改,应支付修改报告费用。

热烈祝贺甘肃河北省中药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取得CNAS证书

日期: 2018-05-31
浏览次数: 232

2018年05月18日,甘肃河北省中药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获得了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签发的CNAS(详见批注)实验室认可证书,注册号为CNAS L11030。此次获得认可的能力范围涵盖《中国药典》2015年版超过90%以上的中药材/饮片品种,包含37个参数。

热烈祝贺甘肃河北省中药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取得CNAS证书

2018年05月18日取得CNAS认可证书

热烈祝贺甘肃河北省中药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取得CNAS证书

2018年03月10-11日通过CNAS现场评审

甘肃河北省中药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2016年02月29日注册成立,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开始试运行,并于2017年01月22日取得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为甘肃省内唯一一家中药材/饮片和农产品检验的专业第三方检验实验室。

随着公司人员、设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于2018年03月10日-11日顺利通过CNAS现场评审,于2018年05月18日取得CNAS认可实验室证书。至此,甘肃河北省中药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成为甘肃省内唯一一家取得CMA资质和CNAS证书的中药材/饮片第三方检验实验室,这也证实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设备、环境设施等方面均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说明》及相关要求。

热烈祝贺甘肃河北省中药材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取得CNAS证书

从公司取得CMA证书以来,已陆续检验超过2500批中药材/饮片、农产品,为北京、陇西、渭源、定西、兰州、酒泉、陇南、内蒙古、山西、亳州、青海、西藏等地超过400多位客户提供检验服务、检测咨询与培训、定制服务等业务,公司始终坚持“公正、科学、准确、满意、改进”的质量方针,不断提升综合能力,立足于中药材西北核心产区,依托数字本草中医药检测体系,致力打造西北地区第三方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企业、药农药商,种植、加工、生产、经营等各环节提供专业的检测服务、技术支持、科研定制、培训咨询等服务。

(注:CNAS系指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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