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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委托检验协议书双方约定条款

1、委托单位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于《检验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书面提出,同时附上《检验报告》原件及预付复检费。

2、委托单位办妥手续后,检验单位将尽快安排复检,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3、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及来源地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4、检验单位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检验结果的使用及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检验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送检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或爆炸性样品,应事先声明,否则后果由委托单位负责。

6、如委托单位需要检验单位外出采样检验,则委托单位应当确保采样场所不存在任何可能危及或影响检验单位采样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否则,由此给采样人员和/或检验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经济赔偿)由委托单位承担。

7、检验单位可以在完成《检验报告》后按规定处置送检样品,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委托书中注明。

8、委托单位应认真详细填写本协议书相关内容,由于填写不清楚造成报告修改,应支付修改报告费用。

农药残留检测

日期: 2021-03-09
浏览次数: 70

 

农药残留检测

农药残留是农药使用后一个时期内没有被分解而残留于生物体、收获物、土壤、水体、大气中的微量农药原体、有毒代谢物、 降解物和杂质的总称。施用于作物上的农药,其中一部分附着于作物上,一部分散落在土壤、大气和水等环境中,环境残存的农药一部分又会被植物吸收。

我国在粮食、蔬菜、水果、茶叶上的农药用量居高不下,而这些物质的不合理使用必将导致农产品中的农残留超标,影响消费者食用安全,严重时会造成消费者致病、发育不正常,甚至直接导致中毒死亡。因此,农药残留的检测对人类健康有着很大的必要性。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农药残留测定的实验步骤:

 

                                                                   农药残留检测

      样品制备

         1.样本应在冷冻状态下运送和保存,并避免在运送期间解冻,样品储存一般需在-20℃,样品提取浓缩液储存应在0~5℃。

         2.样品检测前需混匀,可用粉碎机搅拌混匀,颗粒尽量小。

         3.粉碎前应保持半冷冻状态,以免待测成份随水分流失。

       提取

         称量样品和加入缓冲液数量要精确;提取过程中要振荡,静置时间不要过短,也不要过长,以3 min为宜;测定shift要注意选用上清液,移入比色瓶中的数量要精确。

农药残留检测

净化

净化是将样本中待测农药与干扰杂质分离的步骤。原则是尽量完全除掉干扰杂质,而又使待测农药损失尽量少。

浓缩

1旋转蒸发浓缩

这是一种快速的、针对大体积溶液的浓缩方法。由于一般都在抽真空的条件下进行,因此浓缩的速度很快。

2.氨吹浓缩

目前在SPE小柱净化中,一般的溶剂体积较小,这时使用氨吹浓缩是比较方便的方法。氨吹浓缩时,水浴温度、气体流量等也会影响回收率。

                  农药残留检测农药残留检测

上机检测

样品制备好后,根据农残类型,选择不同人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有机氯农残用配ECD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进行测定,有机磷农残用配有FPD、NPD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进行测定。氨基甲酸酯类农残用配有荧光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测定。气质联用仪和液质联用仪可进行33农药多残留等的测定。

农药残留检测

文山三七河北省中药材检测中心具备有2020年版《中国药典》农药残留量及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108项农药残留量的检验检测能力。

欢迎各位有需求的朋友送检和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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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龙登明  1778705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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