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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委托检验协议书双方约定条款

1、委托单位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于《检验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书面提出,同时附上《检验报告》原件及预付复检费。

2、委托单位办妥手续后,检验单位将尽快安排复检,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3、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及来源地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4、检验单位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检验结果的使用及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检验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送检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或爆炸性样品,应事先声明,否则后果由委托单位负责。

6、如委托单位需要检验单位外出采样检验,则委托单位应当确保采样场所不存在任何可能危及或影响检验单位采样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否则,由此给采样人员和/或检验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经济赔偿)由委托单位承担。

7、检验单位可以在完成《检验报告》后按规定处置送检样品,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委托书中注明。

8、委托单位应认真详细填写本协议书相关内容,由于填写不清楚造成报告修改,应支付修改报告费用。

2025年7月4日至6日,文山三七数字本草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山中心”)成功迎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专家组的现场评审。此次评审为期三天,涵盖了实验室认可的复评、扩项及变更内容。评审期间,CNAS专家组严格依据CNAS认可规则、准则和要求,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试验、利用能力验证结果、现场演示、现场提问、查阅记录和报告、核查仪器设备配置等多种方式,对文山中心的管理体系文件运行情况及技术能力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审。本次评审范围广泛,主要包括:1.对已获认可的中药31个参数及中药材、中药饮片78个参数进行复评;2.依据即将实施的2025年版《中国药典》,对中药性状、鉴别、含量测定、理化、重金属等31个参数进行评审;3.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涉及的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47种禁用农药残留、相关药材及饮片品种的农药残留等122个参数进行扩项评审。经过严格评审,文山中心顺利通过了本次CNAS复评、扩项及变更现场评审。面对2025版药典实施的机遇,文山中心将继续立足三七道地药材核心产区——文山,依托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坚实的技术能力,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水平,积极拥抱行业变革。作为文山州内唯一具备CNAS/CMA/CATL“三C”认证的专业化第三方检测服务平台,文山中心将始终恪守“公正、科学、准确、满意、改进”的质量方针,致力于为更多客户提供专业、精准、优质的检验检...
发布时间: 2025 / 07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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