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312-3368 603
购物车图片 购物车 ( )
河北省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委托检验协议书双方约定条款

1、委托单位对检验结果如有异议,于《检验报告》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验单位书面提出,同时附上《检验报告》原件及预付复检费。

2、委托单位办妥手续后,检验单位将尽快安排复检,不可重复性试验不进行复检。

3、委托单位对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及来源地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4、检验单位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仅反映对该样品的评价,检验结果的使用及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检验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送检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或爆炸性样品,应事先声明,否则后果由委托单位负责。

6、如委托单位需要检验单位外出采样检验,则委托单位应当确保采样场所不存在任何可能危及或影响检验单位采样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否则,由此给采样人员和/或检验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工伤待遇、经济赔偿)由委托单位承担。

7、检验单位可以在完成《检验报告》后按规定处置送检样品,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委托书中注明。

8、委托单位应认真详细填写本协议书相关内容,由于填写不清楚造成报告修改,应支付修改报告费用。

文化工作人员保证行为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受来自任何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文化科学的组织和领导,选用先进科学的检测方法和抽样技术,确保检测方法和手段先进科学。

文化检测活动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方法要求,并对检测全过程的各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文化树立服务意识,满足客户要求,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按时发送检测报告,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

文化全体工作人员要持续不断地学习相关领域知识和技术,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总结和评估自己和组织的工作,用以提高工作质量,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文化

 

有任何购物问题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 | 电话:0312-3368603
Copyright ©2005 - 2013 河北省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X
3

二维码管理

2

服务热线

  • 0312-3368603
1

QQ设置

5

电子邮箱

6

公司地址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